六安市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欧洲杯足球平台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林业局发布时间:2020-01-21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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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林业局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0年1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3.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表

3.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表

4.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表

5.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

6.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7.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8.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9.2020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10.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1.2020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2.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3.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3.关于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4.关于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5.关于2020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6.关于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8.关于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9.关于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0.关于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1.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重要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六发〔2019〕6号)文件规定,六安市林业局主要职责是:

第一条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六安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19〕9号)和《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六发〔2019〕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林业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第三条  市林业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拟定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和评价。

(二)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指导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公益林划定落界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和草原的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湿地、草原的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全省湿地保护相关标准,组织编制全市湿地保护规划。指导开展全市防沙治沙等荒漠化防治工作。

(四) 负责推进林长制工作。拟订全市推进林长制相关配套制度和改革规划,组织开展林长制实施情况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承办市级总林长、总督察长、副总林长、副总督察长、省林长制办公室等交办的有关事项。负责市级林长制办公室工作。

(五)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落实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按规定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自然保护地。组织、指导、监督全市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遗产、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编制全市自然保护地规划,贯彻执行自然保护地标准,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承担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组织开展退耕还林还湿还草,指导监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的实施,拟订相关林业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和实施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开展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良种选育、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救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控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控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市级国有资产,管理市级林业资金,监督各县区市级以上林业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研究提出全市林业和草原发展的经济调节建议,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的实施。

(十三)组织指导全市林业科技、教育和合作交流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林业科技项目的组织指导和实施。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六安市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六安市林业局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包括六安市林业局本级和六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3个,包括六安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六安市林业工作总站和六安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编制56个(其中:行政编28个,参公编0个,事业编28个),实有人数113人(其中:在职57人,离休1人,退休55人)。

三、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1、全力创建国家林长制改革示范区。深入实施全市林长制改革“1 4 2”规划和《六安市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加强对各地的指导督促,严格对照示范区创建标准,聚焦“五绿”,加快产业示范基地、保护示范工程、公益林管理和森林抚育改革试点等创建工作。推进林长制智慧平台项目建设,加强项目跟踪,确保建成“实战中管用、基层干部爱用、群众感到受用”的智慧林业大数据平台。进一步推动配套改革,指导和推进各地林地经营权顺畅有序流转,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
    2、不断强化林业生态建设。按照“主攻平原,提升丘陵、巩固山区”的造林绿化建设思路,持续推进“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和林业增绿增效行动,攻坚宜林地、石质山和林间隙地造林,加快“四旁”绿化。实施长江防护林和退耕还林工程,推进江淮分水岭综合治理,全面提升绿化模范城市创建成果。
    3、严格落实生态红线保护制度。始终把生态保护作为林长制改革的首要任务,严格执行林地、草地、湿地等生态保护红线,严格保护修复天然林,加强林地用途管制和限额管理,严厉打击“四乱四滥”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防严控森林火灾,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力度,全力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行动,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蔓延态势。
    4、提升林业产业发展水平。坚持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聚焦林长制示范区创建,重点在四大功能区创建现代林业发展示范乡镇、示范基地、示范流域、示范精品线、示范村庄,加快培育林下特色种养、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新兴业态,提升林地生产力和林业综合效益,充分发挥林业资源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让林业成为“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主阵地。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六安市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由以下13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1.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附表1)

2.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表(附表2)

3.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表(附表3)

4.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表(附表4)

5.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附表5)

6.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附表6)

7.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附表7)

8.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附表8)

9.2020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附表9)

10.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附表10)

11.2020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附表11)

12.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附表12)

13.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附表13)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六安市林业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593.71万元,较上年增加183.7万元,主要原因是林业改革及森林资源培育管护经费资金增加。收入来源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93.75万元,占 100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6万元,占0.33%;农林水支出2447.71万元,占94.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71万元,占3.23%;住房保障支出53.63万元,占2.07%。

二、关于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安市林业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593.71万元,较上年增加183.7万元,增加7.62%,主要原因是林业改革及森林资源培育管护经费项目资金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593.7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83.7 万元,增加7.62 %。主要原因是林业改革及森林资源培育管护经费项目资金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6万元,占0.33%;农林水支出2447.71万元,占94.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71万元,占3.23%;住房保障支出53.63万元,占2.07%。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20年预算8.66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8.6万元,增加100 %,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提前下达森林公安转移资金8.66万元列入

(二)“农林水支出”2020年预算2447.71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89.45万元,增加8.39 %,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林业改革及森林资源培育管护经费项目资金增加。其中,“行政运行”预算 634.0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和所属预算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 273.6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林业改革发展专项业务经费、国有企业改制内退人员生活补助费、扶贫工作队专项经费、森林公安加班补贴。“森林培育(林业)”预算151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改革及森林资源培育管护经费和全民义务植树;“林业防灾减灾”预算3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物资储备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预算 83.71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5.53万元,减少15.65%,减少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及养老保险费率降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71.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12.2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020年预算53.63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12万元,增长2.13%,增加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津补贴及工资变动增加。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53.6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三、关于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六安市林业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71.4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  645.7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247.94万元、绩效工资90.6万元、津贴补贴98.95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71.5万元,奖金9.3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5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费34.6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2.21万元,住房公积金53.6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38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0.3万元,包括:办公费16.4万元、印刷费1.8万元、邮电费3.5万元、差旅费5万元、会议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工会经费5.25万元、福利费0.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76万元、维修(护)费7.5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5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5.32万元,包括:生活补助4.6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5万元,医疗费5.83万元,离休费9.77万元,抚恤金5.01万元。

四、关于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安市林业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

六安市林业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关于2020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安市林业局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0万元。

六安市林业局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0万元。

六、关于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六安市林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六安市林业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2593.71万元,较上年增加183.7万元,增加7.62 %,主要原因是林业改革及森林资源培育管护费资金增加。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林水支出等。

七、关于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组织收入800万元,部门可支配收入2593.71万元,增长原因主要一是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增加,二是林业改革及森林资源培育管护费资金增加

八、关于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2593.71万元,同上年相比增加183.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安排2593.71万元,同上年相比增加183.70万元。各项支出增减原因分析:                        

(1)人员支出增加1.74万元,原因是:因公伤残人员抚恤金增加。

2)定额公用支出减少0.14万元,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减少。

3)项目支出增加182.1万元,原因是:林业改革及森林资源培育管护费经费增加。

九、关于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20年共安排项目支出7项,资金总额1822.3万元(包括所有资金),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082.56万元,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0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731.08万元,非税收入专户核拨收入安排0万元,纳入特设户管理的其他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0万元,政府债券收入安排0万元,转移性收入安排8.6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安排0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一)市林业局部门本级2020年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1、林业改革及森林资源培育管护经费151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778.92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731.08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省〈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 优化林业发展环境的意见〉的通知》(六办发〔2018〕41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的意见》(六政[2017]79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六政办[2017]85号)中“强化市、县(区)财政责任,加大对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的支持力度”。《安徽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2]73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役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林生发2018]117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办法》(林生发〔2019〕55号)、安徽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重防指[2019]2号)、《六安市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四保、四增、四防、四创新”行动方案》(六林长[2019]1号)。

项目内容:1510万元,其中:①林业改革专项118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增绿增效、古树名木保护、林长制功能区建设、省级森林城市、森林城镇创建、林业产业发展等支出方向的奖补资金。②森林资源培育管护资金300万元,主要用于控制松材线虫病疫情在我市蔓延态势,保护我市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打造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实践创新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试验区、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屏障建设先导区。③全民义务植树30万元,主要用于每年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项目起止时间:2020年1-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2万元,会议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12万元,其他商品服支出1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48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2、林业改革发展专项业务费25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50万元。

1)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10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中共六安市委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六安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指挥部的通知》(办〔2018〕72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2018〕26号)。

项目内容:100万元,主要用于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

2)林业增绿增效工程建设工作经费2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的意见》(六政〔2017〕79号)。

项目内容:2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增绿增效工程建设工作经费。

3)森林防火工作经费1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

项目内容:1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工作经费。

4)湿地保护与自然保护区执法监督工作经费1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实施安徽六安淠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的通知》(六政〔2011〕32号)。

项目内容:10万元,主要用于湿地保护与自然保护区执法监督工作。

5)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经费1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年新修订);《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2015年修正)。

项目内容:10万元,主要用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6)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1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六安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六政办秘〔2017〕107号)。

项目内容:15万元,主要用于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

7)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经费1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树木采挖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六政办〔2011〕21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六政办〔2011〕22号)、《六安市人民执法办公室转发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依法保护林业资源意见的通知》(六政办秘〔2013〕112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2015〕8号)等。

项目内容: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市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行政执法检查、督查,开展违法采挖野生植物资源执法专项行动,推进林业行政执法检查的常态化。

8)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项经费1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4〕27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六政办明电〔2013〕52号);《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全省林木种苗和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绿盾”行动方案>的通知》(林防函〔2016〕4号);《省重防指关于切实做好美国白蛾防治工作的通知》(重防指〔2015〕4号)。

项目内容: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疫情普查;开展森林病虫调查监测;开展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推进检疫执法检查工作。

9)林业种苗监管与林业科技扶贫1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实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林场发〔2015〕18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7〕51号);《安徽省林业厅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种子法〉实施方案》(林种函〔2016〕301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的意见>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林计函〔2017〕513号)。

项目内容:15万元,主要用于承办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林木良种选育等管理,承担林木新品种引进试验和林木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等工作。

10)森林公安执法办案经费3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六安市市级政法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财行〔2009〕396号)、《关于开展2018保护野生动物专项行动的通知》(森公〔2018〕30号)、《转发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打击工作的通知》(森公刑〔2017〕109号)。

项目内容:3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保护野生动物专项行动、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及办案业务经费。

11)林长制工作经费1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皖发[2017]32号)、《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六发[2017]29号)、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贯彻落实省《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的意见》的通知(六办发[2018]41号)。

项目内容:10万元,主要用于市林长制改革工作运行经费。

项目起止时间:2020年1-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41万元,印刷费22万元,差旅费43万元,租赁费2万元,会议费7万元,委托业务费11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4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35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3、森林防火专项经费3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3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推进森林防火责任、信息、救灾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187号)。

项目内容:3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物资储备。

项目起止时间:2020年1-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物资储备3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3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4、扶贫、挂职人员补助7.66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7.66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选派帮扶干部管理办法>的通知》(皖组通字〔2017〕38号)。

项目内容:7.66万元,其中:①叁名扶贫干部生活补助1500元*3人*12月=5.4万元;②市区至霍山县至真龙地村80公里,交通费共计80*2*4*12*2人=1.536万元;市区霍山县至东西溪乡75公里,交通费共计75*2*4*12*1人=0.72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20年1-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交通费用2.26万元,生活补助5.4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5、国有企业改制内退人员生活补助费5.76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5.76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六安市直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市林业局所属市木材总公司等3家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六企改组〔2015〕11号)。

项目内容:5.76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局所属三家国有企业年龄“45”、“55”人员2020年退休前生活补助费5.76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20年1-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生活补助5.76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6 、森林公安加班补贴10.22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0.22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执行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255号)。

项目内容:10.22万元,2020年民警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费用为:710元/人/月*12人*12月=102240元。

项目起止时间:2020年1-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22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7、提前下达2020年省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8.66万元,其中:转移支付安排8.66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资环〔2019〕1493号)。

项目内容:8.66万元,其中:①森林公安转移支付资金8.66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20年1-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66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年初尚未细化,需在预算执行中申报细化方案,经批复后执行。

十、关于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根据“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部门实际,2020年共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7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9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1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严格执行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六安市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0.3万元,包括:办公费16.4万元、印刷费1.8万元、邮电费3.5万元、差旅费5万元、会议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工会经费5.25万元、福利费0.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76万元、维修(护)费7.5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5万元,较上年减少0.14万元,下降0.14%,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六安市林业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六安市林业局固定资产总金额561.12万元,较上年减少375.06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通用设备114.67万元、专用设备420.27万元、其他资产26.18万元。
    单位车改后保留车辆7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有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有0台(套)。 
    2020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购置费0万元。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用车0辆。
    2020年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四)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六安市林业局2020年5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按规定编制绩效目标。部门预算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共2个,涉及预算资金1760万元。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重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是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2020年部门预算表(13张)

1.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pdf

2.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表.pdf

3.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表.pdf

4.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表.pdf

5.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pdf

6.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pdf

7.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pdf

8.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pdf

9.2020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pdf

10.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pdf

11.2020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pdf

12.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pdf

13.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pdf

 

 表1、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pdf
表2、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表.pdf
表3、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表.pdf

表4、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表.pdf
表5、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pdf
表6、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pdf
表7、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pdf
表8、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pdf
表9、2020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pdf
表10、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表.pdf
表11、2020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pdf
表12、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pdf
表13、2020市林业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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