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欧洲杯足球平台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林业局发布时间:2018-01-29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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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

 

 

 

 

 

 

2018年1月

 

 

 

 

 

目  录

 

六安市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六安市林业局基本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2018主要工作任务

三、2018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

四、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五、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日常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标准

第二部分  2018年六安市林业局预算安排情况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三、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四、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五、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社保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资产购置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重要名词解释

 

六安市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根据《预算法》和《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市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结合本部门2018年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

 

部门基本概况

 

    一、六安市林业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六安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14〕40号),设立市林业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本市林业规范性文件和制定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林业工程建设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划定并严守“林地和森林红线”、“湿地红线”、“物种红线”;加强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和管理;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和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扩大森林、湿地面积,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承担林业促进绿色发展的重大职责;组织实施发展林业产业和生态文化,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三)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拟订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并监督执行,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林木种子、种苗、绿化苗木的生产、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市级林业产业标准和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四)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的凭证采伐和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负责依法应由市级以上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申报审核工作;组织森林资源评估资质的评审工作。

  (五)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负责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申报工作;按规定负责全市森林、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猎枪弹具的管理并监督狩猎情况。

  (六)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协调指导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七)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加强依法开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火、扑火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及检疫工作。

  (八)承担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九)研究提出全市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建议,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市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管市级国有林业资产;按规定编制或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指导全市山区综合开发。

  (十)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六安市林业局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是:1、2018年全面施行林长制,确保一山一坡、一园一林都有专员专管、责任到人,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持续发展的林业保护发展责任体系。2、实施林业“双增”行动。抓紧完善实施方案、按程序报批,尽快组织实施,落实营造林任务。3、全力推进林业改革。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深化国有林场配套改革,继续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深入推进林业对外合作。4、全力实施依法治林。5、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加强林业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国家重点项目,发展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加快推进林业精准扶贫工作。6、扎实抓好防灾体系建设。按照李国英代省长的要求,构建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7、全力提升科技和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林业科技创新,加强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强林业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林业信息化建设。8、巩固创森及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成果。9、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十条”要求,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林业干部队伍和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三、2018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

  根据2018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结合本部门主要职责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牢固树立“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严格编制部门预算,强化部门预算管理职能。规范编制全口径预算,扩大部门预算的完整性。细化编制透明预算,提高预算信息公开质量。

 

  四、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六安市林业局由局本级和四个二级单位组成,机构性质及人员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编制数

2018年人员实有数

2017年人员实有数

比上年度增减

小计

在职

离休

退休

小计

在职

离休

退休

小计

在职

离休

退休

合计

 

56

110

57

1

52

110

59

1

50

 

-2

 

2

 六安市林业局本级

行政

16

38

17

 

21

38

20

 

18

 

-3

 

3

 六安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

差额拨款事业

8

14

11

 

13

14

11

 

13

 

 

 

 

 六安市林业工作总站

差额拨款事业

10

19

11

 

8

18

10

 

8

 

1

 

 

  六安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全额拨款事业

10

20

10

1

9

20

9

1

10

 

1

 

-1

六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行政

12

9

8

 

1

10

9

 

1

 

-1

 

 

   

  五、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日常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标准

  根据2018年市直基本支出供给政策(详见《2018年六安市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手册》),市林业局本级和所属基层预算单位日常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标准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人.年    

单位名称

预算供给形式

类/档

定额标准

 市林业局本级

全额拨款

行政三档

8000

 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

全额拨款

事业二档

6000

 市林业工作总站

全额拨款

事业二档

6000

  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全额拨款

事业二档

6000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全额拨款

行政二档

5500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市林业局部门2018年收支总预算2401.53万元,较上年增加28.74 万元,增加1.21%,主要原因是林业改革专项资金增加。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组织收入0万元,部门可支配收入2401.5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1、2018年部门组织收入计划情况表

单位:万元

部门组织收入项目名称

2018年预期数

2017年预期数

增减数

增减幅度(%)

增/减原因分析

合计

0

12.2

 

 

 

专项收入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罚没收入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0

12.2

 

 

房租收入由财政统列

捐赠收入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非税收入

 

 

 

 

 

纳入特设户管理的其他非税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2018年部门可支配收入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部门可支配收入项目

名称

2018年预算数

2017年预算数

增减数

增减幅度(%)

增/减原因分析

合计

2401.53

2372.79

28.74

1.21

 

财政预算内拨款收入

2323.03

2192.10

130.93

5.97

林业改革专项资金增加

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

 

 

 

 

 

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

70.50

12.2

58.3

477.86

财拨公益一类差额单位经费缺口

非税收入专户核拨收入

 

 

 

 

 

纳入特设户管理的其他非税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

 

 

 

 

 

政府债券收入

 

 

 

 

 

转移性收入

8

102

-94

-92.16

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减少

上年结转结余

 

 

 

 

 

  三、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2401.53万元,同上年相比增加28.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安排2401.53万元,同上年相比增加28.7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1、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分类别分来源情况总表

单位:万元   

支出类别

合计

2018年财政拨款(补助)安排

非税收入专户核拨收入安排

其他资金安排

上年结转结余安排

小计

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

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

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

合 计

2401.53

2401.53

2331.03

 

70.5

 

 

 

人员支出

634.89

634.89

568.02

 

70.5

 

 

 

 工资福利支出

618.19

618.19

552.71

 

65.4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6.70

16.70

15.31

 

1.39

 

 

 

定额公用支出

104.57

104.57

100.49

 

3.63

 

 

 

其中:综合定额

39.70

39.70

36.10

 

3.6

 

 

 

项目支出

1662.07

1662.07

1662.07

 

 

 

 

 

2、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分类别对比表(财政拨款(补助)安排)

单位:万元

支出类别

2018年财政拨款(补助)安排

2017年财政拨款(补助)安排

增减变化

小计

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

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

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

小计

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

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

纳入预算内管理的

非税收入安排

增减数

增长

(%)

合计

2401.53

2331.03

 

70.5

2306.3

2294.1

 

12.2

95.23

4.13

人员支出

634.89

568.02

 

70.5

819.59

807.39

 

12.2

-184.7

-22.54

工资福利支出

618.19

552.71

 

65.48

530.1

517.9

 

12.2

88.09

-16.6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6.70

15.31

 

1.39

289.49

289.49

 

 

-272.79

-94.23

定额公用支出

104.57

100.49

 

3.63

106.71

106.71

 

 

-2.14

-2.01

其中:综合定额

39.70

36.10

 

3.6

33.82

33.82

 

 

5.88

17.39

项目支出

1662.07

1662.07

 

 

1380

1380

 

 

282.07

20.44

 

3、各项支出增减原因分析:

2018年财政拨款(补助)安排共增加95.23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减少184.7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金纳入社会养老统发。

(2)定额公用支出减少2.14万元,原因是:二级单位搬迁至政务中心,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消。

(3)项目支出增加282.07万元,原因是新增项目和林业改革专项项目资金增加。

 

4、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分功能科目对比表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

2018年预算数

2017年预算数

增减数

增减幅度(%)

小  计

财政拨款(补助)

安排

其他资金

安排

小  计

财政拨款

(补助)安排

其他资金

安排

合  计

2401.53

2401.53

 

2372.79

2306.3

66.49

28.74

1.21

农林水支出

2258.48

2258.48

 

2236.09

2185.1

50.99

22.39

1

住房保障支出

49.45

49.45

 

47.54

43.06

4.48

1.91

4.44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

93.6

93.6

 

89.16

78.14

11.02

4.44

4.98

 

 

 

 

 

 

 

 

 

……

 

 

 

 

 

 

 

 

四、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8年共安排项目支出15项,资金总额1768.07

万元(包括所有资金),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768.07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一)市林业局部门本级2018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1、全民义务植树3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3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

项目内容:共30万元,其中:①整地劳务费12万元;②购买肥料费11万元;③宣传费2万元;④会议费2万元;⑤购买义务植树纪念碑3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18年-2020年。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2万元,会议费2万元,劳务费12万元,其他商品服支出14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2、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经费158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58万元。

(1)林业增绿增效工程建设工作经费1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六安市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六发〔2017〕9号)、《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林科〔2017〕1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的意见》(皖政〔2017〕62号)。

项目内容:共1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增绿增效工程建设工作经费。

(2)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工作经费1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17号) ,六安市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六发〔2017〕9号)、《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林科〔2017〕19号)。

项目内容:共10万元,主要用于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工作经费。

(3)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经费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皖发〔2016〕13号)。

项目内容:共5万元,主要用于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经费。

(4)森林防火3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关于推进森林防火责任、信息、救灾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187号),《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

项目内容:共3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

5)湿地保护与自然保护区执法监督工作经费2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实施安徽六安淠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的通知》(六政〔2011〕32号)。

项目内容:共20万元,主要用于湿地保护与自然保护区执法监督工作。

(6)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经费1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年新修订);《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2015年修正)。

项目内容:共10万元,主要用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7)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工作经费1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39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初稿已形成,正在审核阶段。

项目内容:共10万元,主要用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工作。

(8)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1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六安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六政办秘〔2017〕107号)。

项目内容:共15万元,主要用于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

  • 扶贫工作经费5万元,林业窗口人员服装费0.9万元,创建工作经费3万元。项目内容:共8.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进村入户工作经费支出,窗口工作人员服装费,创建活动工作经费。项目起止时间:2018年-2020年。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8万元,印刷费5万元,差旅费15.6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租赁费2万元,会议费3.1万元,培训费6.3万元,劳务费7万元,委托业务费4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3.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万元。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林计〔2016〕37号)、《六安市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的意见》(皖政〔2017〕62号)、《六安市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六发〔2017〕9号)、《六安市生态保护脱贫工程实施方案》(六政办〔2016〕26号)、《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林科〔2017〕1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17号)、《关于印发王学军、李锦斌对油茶产业发展的重要批示和梁卫国在全省油茶产业发展现场会上讲话的通知》(林茶〔2015〕42号》、《关于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皖农市〔2017〕84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农业现代化推进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放政办秘〔2017〕84号)。项目起止时间:2019年-2021年。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资本性支出840.7万元。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年初尚未细化,需在预算执行中申报细化方案,经批复后执行。项目立项依据:根据《中共六安市委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六安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指挥部的通知》(办〔2018〕72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2018〕26号)。项目起止时间:2018年-2020年。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10万元,差旅费7万元,印刷费8万元,委托业务费10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5万元。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管理的通知》(国森防办〔2012〕3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厅《关于推进森林防火责任、信息、救灾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187号)。项目起止时间:2018年-2020年。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物资储备100万元。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项目立项依据:根据《转发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六市档〔2017〕29号)、《关于认真做好迎接安徽省行政执法督查工作的通知》(六市档〔2017〕17号)。项目起止时间:2018年。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委托业务费36.7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24万元。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的意见》(皖政〔2017〕62号)、《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8月16日省政府第116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待提请省委常委会议审议)。                  项目起止时间:2018年-2020年。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3万元,差旅费3万元,委托业务费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0万元。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项目立项依据:根据《中共安徽省组织部 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选派帮扶干部管理办法>的通知》(皖组通字〔2017〕38号)。项目起止时间:2018年-2020年。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交通费用1.83万元,生活补助费7.2万元。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六安市财政局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科(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监事室)局国企监督科〔2016〕5号文件,我局所属三家国有企业年龄“45”、“55”人员2016年至2020年退休前生活补助财政拨付526400元,2016年至2017年已按月发放323400元,因此项经费不准一次性发放,需按月发放生活补助。项目起止时间:2018年-2020年。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生活补助10.32万元。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树木采挖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六政办〔2011〕21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六政办〔2011〕22号)、《六安市人民执法办公室转发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依法保护林业资源意见的通知》(六政办秘〔2013〕112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2015〕8号)等。项目起止时间:2018年-2020年。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2万元,培训费1.5万元,差旅费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6.5万元。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4〕27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六政办明电〔2013〕52号);《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全省林木种苗和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绿盾”行动方案>的通知》(林防函〔2016〕4号);《省重防指关于切实做好美国白蛾防治工作的通知》(重防指〔2015〕4号)。项目起止时间:2018年-2020年。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会议费0.5万元,办公费2.5万元,印刷费1万元,差旅费2.88万元,培训费1.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3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实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林场发〔2015〕18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   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7〕51号);《安徽省林业厅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种子法〉实施方案》(林种函〔2016〕301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的意见>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林计函〔2017〕513号)。项目起止时间:2018年-2020年。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0.5万元,差旅费4万元,培训费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万元。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森林公安局关于建立跨区域林区治安防范合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六安市市级政法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财行〔2009〕396号);《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设置规范》。项目起止时间:2018年-2020年。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2万元,差旅费4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办公设备购置1.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4.5万元。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项目立项依据:根据《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执行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255号)。项目起止时间:2018年-2020年。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82万元。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财农〔2017〕1668号)。项目起止时间:2018年。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万元。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年初尚未细化,需在预算执行中申报细化方案,经批复后执行。五、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2018年编制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统计表
  • 单位:万元   
  • 根据市财政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要求,六安市林业局2018年编制预算绩效目标的项目共5个,资金总额1538.9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538.9万元。编制预算绩效目标的具体项目如下表:              
  •  
  •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 项目内容:共8万元,主要用于生态保护与恢复。
  • 15、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8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8万元。
  •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 项目内容:共6.82万元,主要用于民警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710元*8人*12月=6.82万元。该项目为新增项目。
  • 14、森林公安加班补贴6.82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6.82万元。
  •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28万元。
  •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 项目内容:共40万元,其中:①森林公安公用经费8人*2.5万元=2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刑侦、森林公安实战化训练、林业市场治安等;②执法办案场所改建20万元。
  • 13、森林公安执法办案经费4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40万元。
  •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万元。
  •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 项目内容:共15万元,其中:①林木种苗工程项目监管5万元;②加强木本油料生产基地建设5万元;③推广各类林下高效种植养殖模式5万元。
  • 12、林业种苗监管与林业科技扶贫1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5万元。
  •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3万元。
  •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 项目内容:共15万元,其中:①“绿盾”检疫执法专项行动5万元;②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防治工作督导检查10万元。
  • 11、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项经费1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5万元。
  •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6.5万元。
  •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 项目内容:共15万元,其中:①巡查督查经费10万元;②执法宣传5万元。
  • 10、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经费1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5万元。
  •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 项目内容:共10.32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局所属三家国有企业年龄“45”、“55”人员2018年退休前生活补助费10.32万元。
  • 9、国有企业改制内退人员生活补助费10.32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0.32万元。
  •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 项目内容:共9.03万元,其中:①四名扶贫干部生活补助1500元*4人*12月=7.2万元;②市区至霍山县票价15元,霍山县至真龙地村30.5公里,交通费共计(15 30.5)*2*4*12*2人=0.87万元;市区至霍山县票价15元,霍山县至东西溪乡35公里,交通费共计(15 35)*2*4*12*2人=0.96万元。
  • 8、扶贫工作队专项经费9.03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9.03万元。
  •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4万元。
  •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 项目内容:共20万元,其中:①检查监督经费6万元;②宣传经费5万元;③第三方评审4万元;④树立林长制公示牌5万元。
  • 7、建立林长制工作经费2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0万元。
  •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40万元。
  •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 项目内容:共40万元,其中:①档案整理、著录、扫描外包给第三方专业数字化加工企业进行约3000卷各类档案的整理、数字化扫描、条目著录26万;②采购第三方成熟档案管理软件和系统硬件14万元。
  • 6、电子档案数字化管理4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40万元。
  •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0万元。
  •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 项目内容:共10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储备森林火灾扑救设备和全市护林员网格化终端租费。
  • 5、森林防火专项经费10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00万元。
  •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8万元。
  •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 项目内容:共100万元,其中:①编制《六安市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总体规划》100万元,该项目为政府采购;②森林旅游活动宣传、资料印刷等20万元;③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后期巩固经费等20万元。
  • 4、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10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00万元。
  •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专项转移支付。
  • 项目内容:共1200万元,该项目为专家评审项目,其中:①林业增绿增效工程建设1000万元;②林业特色产业发展200万元。其中市林业局本级840.7万元,转移支付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106万元;补助霍邱县、舒城县、霍山县、金寨县合计253.3万元。
  • 3、林业改革专项资金120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200万元。
  •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46万元。
  •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  
  •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关于明确市直单位有关经费财政供给政策的通知》(财预〔2017〕849号)。

项目名称

合  计

2018年财政拨款(补助)安排

非税收入专户核拨收入安排

其他资金安排

上年结余安排

小  计

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

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

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

合计

1452.9

1452.9

1452.9

 

 

 

 

 

六安市林业局

1452.9

1452.9

1452.9

 

 

 

 

 

创建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专项经费

140

140

140

 

 

 

 

 

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经费

118.9

118.9

118.9

 

 

 

 

 

林业改革专项资金

1094

1094

1094

 

 

 

 

 

森林防火专项经费

100

100

100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六安市林业局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401.53万元,较上年增加28.74万元,主要原因是林业改革专项资金增加。收入来源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01.53万元,占100 %;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2258.48万元,占94.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60万元,占3.9%;住房保障支出 49.45万元,占2.06%。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六安市林业局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01.53万元,较上年增加28.74万元,主要原因是林业改革专项资金增加。其中:农林水支出2258.48万元,占94.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60万元,占3.9%;住房保障支出 49.45万元,占2.06%。具体情况如下:

(一)“农林水支出”2018年预算2258.4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4.39万元,增加0.6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林业改革专项资金增加。其中,“行政运行”预算 596.4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和所属预算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246.17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改制内退人员生活补助费、扶贫工作队专项经费、创建全家森林旅游示范市、森林城市专项经费,森林保护专项经费,森林公安执法办案经费。“森林培育(林业)”预算5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增绿增效工程建设工作经费、全民义务植树、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林业技术推广(林业)”预算15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技术推广专项经费;“林业执法与监督”预算15万元,主要用于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经费;“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预算118.9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经费;“林业产业化”预算1094万元,主要用于木本油料产业发展、林业增绿增效工程建设;“林业防灾减灾”预算115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物资储备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项经费;“其他林业支出”预算8万元,主要用于生态保护和恢复。

(二)“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度预算49.4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6.39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49.4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18年预算93.6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5.46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功能科目调整和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82.4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预算11.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安市林业局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39.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18.1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229.47万元、绩效工资93.94万元、津贴补贴 80.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82.42万元,奖金8.6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3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费3.1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1.18万元,住房公积金49.4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76万元,伙食补助费20.8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85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4.57万元,包括:办公费14.5万元、印刷费2.8万元、邮电费2.5万元、差旅费5万元、会议费10.5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1.4万元、工会经费4.84万元、福利费0.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74万元、维修(护)费7.5万,委托业务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5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6.70万元,包括:生活补助4.5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6万元,医疗费4.78万元。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六安市林业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8年部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六安市林业局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7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六安市林业局无国有资本预算。

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六安市林业局部门2018年共安排政府采购支出10项,资金总额352.5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352.50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1、公务用车补贴及运行费16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6万元。

采购目录及数量(类、品、目):车辆加油服务80批。

采购计划实施时间:2018年。

2、 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经费6.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6.5万元。

采购目录及数量(类、品、目):台式计算机11台,复印机1台,打印机5台。

采购计划实施时间:2018年。

3、创建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及国家森林城市108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08万元。

采购目录及数量(类、品、目):印刷服务4批,规划服务1批。

采购计划实施时间:2018年。

4、电子档案数字化管理4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40万元。

采购目录及数量(类、品、目):便携式计算机3台,存储设备3台,扫描仪1台,软件开发服务1批,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1批。

采购计划实施时间:2018年。

5、建立林长制工作经费4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4万元。

采购目录及数量(类、品、目):资产及其评估服务1批。

采购计划实施时间:2018年。

6、林木种苗监管与林业科技扶贫1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万元。

采购目录及数量(类、品、目):台式计算机2台,喷墨打印机2台。

采购计划实施时间:2018年。

7、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费46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46万元。

采购目录及数量(类、品、目):喷墨打印机1台,激光打印机1台,复印机1台,多功能一体机1台,其他电器设备3台,办公家具11件,审计服务1批,资产及评估服务1批。

采购计划实施时间:2018年。

8、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项经费3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3万元。

采购目录及数量(类、品、目):便携式计算机2台,打印机2台,复印机1台,印刷服务1批。

采购计划实施时间:2018年。

9、森林防火专项经费10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00万元。

采购目录及数量(类、品、目):抗灾物资1批。

    采购计划实施时间:2018年。

10、森林公安执法办案经费28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8万元。

采购目录及数量(类、品、目):台式计算机5台,信息安全设备2台,激光打印机2台,空调机3台,政法检测专用设备7台,专用仪器仪表1台,办公家具5件,其他办公消耗品材料1批,装修工程1批,印刷服务1批。

采购计划实施时间:2018年。

2018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要求,在梳理本部门公共服务清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2018年共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6项,资金总额217.76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17.76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务用车补贴及运行费16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6万元。

 项目性质(目录):车辆租赁、加油、保险、维修、保养服务16万元。

    项目内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用车辆维修保养2万元,车辆保险1万元,加油1万元,林业执法专用车加油6万元,车辆保险3万元,林业执法专用车维修保养4万元。

    购买服务起止时间:2018年。

    2、创建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及国家森林城市108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08万元。

    项目性质(目录):印刷和出版服务8万元,总体规划100万元。

项目内容:创建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及国家森林城市印刷费8万元,创建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总体规划100万元。

购买服务起止时间:2018年。

    3、电子档案数字化管理36.76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36.76万元。

    项目性质(目录):信息技术服务36.76万元。 

    项目内容:档案管理软件9万元,档案整理、著录、扫描27.76万元。 

    购买服务起止时间:2018年。

    4、建立林长制工作经费4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4万元。

    项目性质(目录):评估服务4万元。

    项目内容:评估费用4万元。

    购买服务起止时间:2018年。

    5、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费41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41万元。

    项目性质(目录)公共项目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等专家评审服务41万元。

    项目内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年度目标责任项目技术服务及检查劳务费12万,林业增绿增效评审、督查与验收10万元,设计全市高危火险区综合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19万元。

    购买服务起止时间:2018年。

    6、森林公安执法办案经费12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2万元。

    项目性质(目录):印刷和出版服务,后勤管理服务。

    项目内容:印刷费2万元,森林公安执法办案场所装修费10万元。

购买服务起止时间:2018年。

    

 

 

 

 

 

 

2018年部门资产购置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资产管理有关要求,结合部门实际,2018年共安排资产购置支出7项,资金总额133.34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33.34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1、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经费6.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6.5万元。

主要购置:台式计算机11台,复印机1台,打印机5台。

    2、电子档案数字化管理3.24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3.24万元。

主要购置:便携式计算机3台,移动硬盘3个,扫描仪1台,    

    3、林木种苗监管与林业科技扶贫1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万。

主要购置:台式计算机2台,打印机2台。

4、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经费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5万元。

主要购置:打印机1台,复印机1台,多功能一体机1台,会议室显示屏1台,碎纸机2台,传真机1台,办公家具11件,

5、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项经费2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万元。

主要购置:便携式计算机2台,打印机2台,复印机1台。

6、森林防火专项经费10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00万元。

主要购置:风力灭火机50台,中型高压水泵30台,远程高压水泵10台,林业清理锯7台。

7、森林公安执法办案经费15.6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5.6万元。

主要购置:门禁系统1套,台式计算机5台,防火设备1个,光盘刻录仪1个,移动硬盘1个,录音笔1个,打印机2台,电子指示牌1个,柜式空调3台,警械专用保险柜1台,录音录像设备1套,报警器1个,监控系统1套,防护栏网1个,办公桌椅3个,询问仪1个,三人沙发2个。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一、六安市林业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数

合  计

27.4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11.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6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16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二、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部门实际,2018年共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27.4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3.52%。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7.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较2017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 11.4万元,较2017年预算持平。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严格执行《六安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236 号)等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5.8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6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5.8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贯彻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六安市林业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04.5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办公费14.5万元、印刷费2.8万元、邮电费2.5万元、差旅费5万元、会议费10.5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1.4万元、工会经费4.84万元、福利费0.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74万元、维修(护)费7.5万,委托业务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5万元。

2018年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公务用车编制内4辆,实有车辆六辆,其中市森林公安局2辆警务用车金额合计29.2万元;市林检局执法用车1辆金额20.82万元、防治专用车一辆金额9.48万元;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2辆执法专用车辆2辆合计金额19万元。

六安市林业局国有资产已经全部移交至国资委。

 

2018年部门预算重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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